2022年11月30日下午,冬日的西安城飘起了鹅毛般的大雪,三位农民工不惧寒冷,为碑林法院民一庭陈妮娜法官送来了印有 “秉持公正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审理扬正气,恪尽职守解民忧”、“明察秋毫护公平、严格司法守正义”字样的三面锦旗。
三位农民工代表分别来自于四川射洪县、南部县,2018年上半年在西安某装修工程施工,完工后一直未全额领取报酬,四五十名工友等着领工钱回乡过年,向施工方负责人廖某多次索要未果。2019年春节前,四五十位民工向碑林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组织调解,民工仅领取到少量薪资,尚欠这些农民工薪资以及工程款共82万元。2022年7月,三名原告代表工友诉至碑林法院,要求发包方深圳某公司支付拖欠的劳务费及工程款82万元。因案涉工程由广东人廖某某全权负责施工,陈法官带领书记员几经寻找廖某某的下落,经多方打听,最终在雁塔区某小区找到廖某某胞哥廖某大,廖某大称其弟廖某某曾代表深圳某公司在西安做工程,现身患多种疾病,已和妻子离婚,不知去向,其提供不了具体地址。此时,另一边是已经干活三年多而未拿到工钱的四五十名农民工,为了尽快案结事了,让农民工早日领到工钱,陈法官耐心细致给被告深圳某公司做调解工作,但被告公司称其工程已经全权交给了廖某某,其公司不承担给付责任,不同意给原告支付款项。调解未果,陈法官及时组织开庭审理,经严密的庭审调查、核查各种证据,判决被告深圳某公司对结算后欠付的款型82万元承担给付责任。一审后,被告深圳某公司不服,上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中院二审认为被告深圳某公司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拿到生效胜诉判决,农民工岳先生拄着拐杖激动地说“遭遇车祸,上次开庭没能亲自到法院,这个案子陈法官给我们农民工主持了正义,太感谢陈法官了!”
群众利益无小事,碑林法院全体干警将继续从司法为民角度出发,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执法办案宗旨,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每一个案件的公正高效的办理中,真真正正、脚踏实地的为群众办实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陈妮娜、杨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