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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调对接显实效 为民解纷效率高
  发布时间:2022-11-24 11:30:53 打印 字号: | |


1122上午,当事人将一面写着“急民所需、务实风范、为民排忧、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碑林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咱们法院的工作效率太高了,立案后,车法官和霍法官17号组织我们双方进行调解,18号我们就拿到了调解书,真是快速高效”丁某说。

原告丁某的父亲于1993年在兴庆路捡到一女婴(即本案被告)被告,由丁某的父亲一家人进行抚养,2000年,经多方协调为被告办理了户籍登记,登记为丁某夫妇的养女。被告成年后长期定居国外,现牵扯财产分割、父母赡养等具体的家庭问题,丁某夫妇为避免因收养关系引发家庭矛盾,遂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收养关系。据了解,这是他们的第二次起诉,第一次诉讼因为被告在国外无法返回而被迫停止,此次被告专程从迪拜返回以了却此桩家庭事务。原被告双方都同意解除收养关系,表示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尽快解决困扰他们多年的收养纠纷。

立案庭受理该案件后,了解到双方的特殊身份关系,同时考虑到被告常年在国外居住,如果按正常程序分配至民事审判庭,被告则可能无法参与庭审。为了能够尽快解决双方的困扰,立案庭法官决定直接办理该案,并立即组织当事人面对面释法说理,明确告知解除收养关系后双方权利义务随之解除,鉴于原被告一致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法官在认真核查了案件事实后,最终组织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不再有其他纠纷。法律文书送达后,原被告均对立案庭工作的高效性表示赞许,为民解纷纾困表示感谢。

“提速”的背后是碑林法院贯彻学习二十大精神的生动实践,立案庭把准分流、调解的关键环节,构建起内外多元有序对接的解纷新模式,对固定无争议的事实,立案后进入“诉调+快审”无缝衔接模式,把简案迅速疏导进快审的快车道,缩短办案时间,降低诉讼成本,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碑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