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碑林法院在办理涉诉信访案件中,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开辟司法为民的新境界。
积怨已久,陈年旧案难执行
高某与王某腾房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高某于2006年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0年5月西安市中院指定该案由碑林法院办理。本案中涉及的院落内有房屋13间,均由王某及家人所占居住,其中10间为案件的执行标的物,另外3间为王某根据生效判决自行建造(应执行回转)。因院落中如走道、厕所等所有权和使用权无法明确,且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强烈抗拒,被执行人王某甚至称自己年事已高,誓与房子共存亡,致使此案长期未能执行到位。
为推进案件办理,碑林法院法官干警多次赴周至县当事人家中做工作,尊重双方利益诉求,制定了“一家住房,一家出钱”的方案,争取达成和解协议。经过反复沟通,被执行人王某同意由申请执行人高某部分出资,以在县城另购一套与其在院内加盖面积相当的住房作为置换的解决方案。之后,办案团队积极协调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价值评估、市场调查等工作,进一步把置换方案落细落实。
心系百姓,一枝一叶总关情
尽管做了大量工作,形成了可行方案,但由于被执行人王某对置换房屋单价迟迟不同意签字,导致案件进程再次陷入停滞。为此,双方当事人多次上访,造成了不稳定因素。今年以来,碑林法院高度重视信访积案处置工作,特别是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部署开展信访积案清结专项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社武逐一听取长期未结信访案件情况汇报,亲自包抓重点信访案件,并就高某与王某腾房纠纷一案进行专题研究,明确限期办结的措施和责任。本着推动“案结事了人和”的初心,10月14日,李社武带领院执行局局长张勇一行主动约见王某等人,双方进行了长达3个多小时的耐心沟通。李社武向王某等人深刻阐释天理、国法、人情,全面分析利害关系,现场打电话向地方领导了解有关情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成了王某等人自愿接受调解协议,现场进行签字画押,并承诺不再越级上访。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得到彻底有效化解,结束了长达十几年的恩怨纠纷,本案也最终实现了圆满了结。
碑林法院全体干警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扛起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崇高职责使命,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把老百姓的福祉放在心上、抓在手上,用更大的司法作为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以实际行动献礼党的二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