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8日上午,碑林区司法局召集辖区内三十六家律师事务所及辖区外六家律师事务所,在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举办碑林区电子诉讼活动启动暨签约仪式。碑林区法院副院长张鹏带队参加了此次仪式并签约、讲话,立案庭马军、刘磊,审管办陈帆、王静出席。
会上,马军庭长宣读了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关于在辖区律师事务所开展电子诉讼活动的指导意见》的文件,并解读了有关内容。张鹏代表碑林法院与三家律师事务所签订了《诉讼文书电子送达协议》,部分律师事务所代表就配合碑林法院开展诉讼文书电子送达进行表态发言。张鹏在讲话中向与会人员介绍了碑林区法院自2020年以来电子诉讼活动的开展情况,对律师事务所作为诉前调解组织,在法院诉前调解阶段做出的贡献给予了肯定。他说,律师调解组织具有非常高的专业化水平,是社会矛盾化解的重要力量。作为法律共同体,我们应首先适应并熟练使用互联网技术,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减少诉讼环节。我们应积极探索并倡导律师使用、推广电子送达,引导当事人接受电子送达。他同时解读了民诉法有关电子诉讼的条文和《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后,碑林法院与会人员和各律所主任畅所欲言、沟通交流,现场解答了部分律所的疑惑,为下一步全面推广电子诉讼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田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