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虚假登记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因其中一名被告涉嫌刑事案件羁押于广东省佛山市某看守所,加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致使案件审理一度搁置,成为了承办法官刘彧念兹在兹的一个案件。
为解决当事人不能到庭的难题,刘彧决定通过在线视频进行庭审。她先后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佛山某看守所联系,了解被告刘某羁押地址以及涉案情况,推进案件审理。
公平原则、辩论原则不是纸上谈兵的一句话,为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刘彧要求审判团队必须规范诉讼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利,要将起诉状、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在开庭前十五日向被告送达,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到实处。
因在线视频庭审和司法警察提押当事人的需要,刘彧反复与佛山中院工作人员沟通协调相关事宜,还通过西安中院与佛山中院办理异地用警手续。
2022年8月16日下午17时,在结束了当天第三个庭审后,刘彧与书记员匆忙赶往西安机场,于次日凌晨1时到达佛山。跨省庭审的路途虽然遥远,但刘彧始终相信“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没有比脚更长的路”,竭尽全力克服种种困难,确保庭审按时进行。2022年8月17日上午9时,该案在佛山中院法庭准时开庭进行了审理。
这一次跨省开庭、用警,直至庭审顺利完成,是碑林法院深入贯彻市中院赵雷院长“1863工作法”的真实写照,也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在审判工作中的生动体现。碑林法院将继续坚持“一切围绕审判谋、一切围绕审判干、最大限度保障办案力量和资源,最大力度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推动司法工作更好服务发展大局、服务人民群众。(冯亚楠 王梦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