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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副院长巩富文一行深入碑林法院
调研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22-06-16 11:31:33 打印 字号: | |

6月14日上午,省高院副院长巩富文和民三庭庭长常宝堂一行深入碑林法院专项调研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社武,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马涛综合审判庭庭长赵卫东和相关领导同志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巩富文副院长首先通报了全省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工作,并详细介绍了省法院在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方面好的经验、好的做法。赵卫东庭长汇报了碑林辖区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情况、案件特点及审判中遇到的问题。与会人员针对当前知识产权审判面临的新形和困难,踊跃发言,就如何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服务碑林区建设,建言献策。

听取工作汇报后,巩富文副院长与参会人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巩富文副院长首先对碑林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他表示,碑林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工作思路清晰、成绩斐然、亮点突出。同时提出知识产权审判的六点要求,一要讲政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从服务国家战略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二要勇担当,强化使命责任,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服务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三要抓质效,围绕审判第一要务,聚力指标“双进”,切实增强碑林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效;四要重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培养,不断激励创新;五要创品牌,立足于碑林区实际和辖区特点,挖掘把握自身的发展特色,打造工作亮点;六要善总结,作为陕西省最早一批具有知识产权审判管辖权的基层法院,积极主动作为,总结审判经验,及时提炼、推广,助推创新驱动发展

李社武院长表示,感谢省高院对碑林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关心和指导,碑林法院将认真落实巩富文副院长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从碑林区知识产权保护的实际需求出发,打造司法品牌,建立符合碑林区建设需求的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勇于创新,主动作为,厚积薄发,不负韶华,扛起碑林区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担当,通过公正高效的知识产权审判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武清)


 
责任编辑:碑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