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回应群众关切,深入实施“结案头号工程”,近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宋博、书记员刘雪祺一行来到本市灞桥区普康中医医院,在病房中对张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进行了宣判。
该案系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官宋博了解到被告人张某身患高位截瘫,身体极为虚弱,难以到庭参加诉讼。为推进案件尽快审结,维护广大中老年集资参与人权益,宋博法官前期多次同公诉人,辩护人进行协调,在病房中开庭审理了该案,并于近日再次赴普康医院对被告人张某进行宣判,一审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四年又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张某当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病榻前的开庭与宣判,是碑林区人民法院打击涉老诈骗犯罪坚定决心的体现,也是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彰显。碑林法院干警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积极探索审判质效提升新渠道、司法便民新举措,对涉老诈骗等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加压严打、快审重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李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