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上午,西安市中院召开全市法院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会上宣读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表彰2021年度全市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司法廉洁先进个人、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优秀廉政监察员的决定》(西中法〔2022〕26号)文件,碑林法院监察室和5名干警受到市中院表彰,其中:
碑林法院监察室荣获全市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赵卫东、游子文、吕江晖3名同志荣获全市基层法院司法廉洁先进个人,刘琳同志荣获全市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陈卓同志荣获全市基层法院优秀廉政监察员。
碑林法院全体干警将以先进模范为榜样,牢记初心使命,保持清廉本色,坚持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奋力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