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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3-16 09:04:07 打印 字号: | |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区委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的同时,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我院立案和诉讼服务工作正常进行,为减少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请诉讼参与人优先使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智能审判平台(xabl.yuntrial.com)、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等方式进行网上立案。

二、对于网上立案不便的当事人,可选择邮寄立案。确需现场申请立案的,可就近选择全国任意一家法院,通过跨域立案系统办理立案手续,我院可接收全国法院发送的跨域立案申请。

三、疫情防控期间,申请诉前调解的案件,请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申请线上调解,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涉外仲裁财产保全的案件,可通过人民法院网网上保全系统提交在线申请和在线核保手续。

四、鉴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是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期间,如确需到本院诉讼服务窗口现场办理相关诉讼事务,除携带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外,须全程佩戴医用防护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配合执勤法警进行扫码、测温、查验行程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健康码应用条件的老年人等,可凭有效证件通过人工核验进入。

五、主要业务部门联系电话

刑事案件查询:84500865; 民事案件查询:89286220;

执行案件查询:84500811; 纪检监察电话:84500832;

信访部门电话:89286522。

六、建议您来我院办理相关业务前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咨询相关防疫政策,我们将全力做好服务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5日


 

 
责任编辑:碑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