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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坚克难笃初心,雷厉风行强执行
  发布时间:2022-03-11 16:36:41 打印 字号: | |


2022年3月10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西安志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成豪建筑机械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对塔吊进行了依法强制移交返还。

据了解,西安志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与陕西成豪建筑机械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判令陕西成豪建筑机械有限公司租赁向西安志诚机械租赁有限公司返还其租用的塔吊标准节。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始终不履行,故申请人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我院向被执行人发送了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陕西成豪建筑机械有限公司仍拒不履行。为维护法律权威,保护胜诉人合法权益,我院执行局决定采取强制措施,现场返还租赁物。但由于塔吊分体体积大、搬运难度高,需动用调用吊车、装运车等一系列工程设备,故执行难度较大。为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案件承办人夏怀山法官在实施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

强制执行当日,被执行人陕西成豪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均避而不见,现场有大量不明人员以聚众、骚扰等方式阻碍执行,严重影响执行工作的开展。党组成员执行局张勇局长得知情况后,果断安排副局长赵华带领法警大队十余名警力前往执行现场,要求确保执行顺利进行。赵华副局长到达现场后,立即安排法警设置警戒线,将无关人员驱离执行现场,对阻挠人员进行释法明理、训诫教育,明确告知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执行,妨碍执行公务将受到法律制裁。控制现场后,专业装卸工人、吊车立即投入工作,运输车辆有序进入现场,强制执行工作得以有条不紊的进行。经妥善处理,现场阻挠人员未有过激行为。直至下午六点十分,塔吊移交工作顺利完成,整个执行过程得到了现场群众的高度赞扬。

该案件的顺利执行,解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诉请,有力打击了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展现了碑林法院铁腕重拳“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和能力。

 
责任编辑:碑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