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助力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近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庭审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疫诈骗案件,并于随后宣判。
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月至2月全国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被告人周某在没有任何医用口罩货源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发布售卖医用口罩的虚假信息,先后骗取3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72280元。合议庭经评议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周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诈骗活动,扰乱疫情防控秩序,依法应从重处罚;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处罚,一审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三年又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被告人周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该案的判处,旨在体现碑林法院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决心。接下来,碑林法院将继续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用足用好法律规定,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