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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人民法院参加碑林区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1-12-06 18:04:55 打印 字号: | |

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12月3日在第八个宪法宣传日来临之际,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琳明,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翟全军带领该院部分干警,参加了由碑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办的宪法日宣传活动。


活动中,举办了碑林区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颁奖典礼。碑林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卢颖法官荣获碑林区首届“十大法治人物”称号、由碑林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杜飞、审判员任惠军、朱绍清共同办理的系列案件“碑林法院多元解纷显成效,当庭调解并履行4200万案款”荣获碑林区首届“十大法治事件”的荣誉称号。颁奖活动结束后,该院干警采用展板、海报、宣传册等形式为现场群众进行了普法宣传,现场解答了群众的法律问题。

碑林法院将一如既往地弘扬宪法精神,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社会治理职能,维护宪法权威,在全社会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碑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