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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护航青春期,送法进校园——碑林区人民法院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
  发布时间:2021-09-24 17:40:53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9月23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干警寇娟、巨佳一行走进西安高新第二学校,为该校八年级在校学生上了一堂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课。


法制课上,干警们结合青少年学生的性格和心理特点,通过以案释法,声情并茂,在严肃又不失活泼的氛围里让学生们轻松愉快地学到了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犯罪法》中关于不良行为的表现和特征以及如何识别不良行为,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应对不良行为的能力,提醒他们注意防范,加强自身抵御诱惑的能力,为了进一步提高同学们遇到不良行为或遇到不法侵害的自我保护能力,通过5个生动的小案例向同学们详细讲解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未成年人主播、校园暴力和霸凌、网络游戏沉迷、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等近期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建议学校的老师和家长们要共同合作,给予孩子多一点关注,及时了解孩子们的心理成长变化,如果发现孩子有不良的行为或苗头时,要及时发现,早做预防。告诉孩子们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受到不法侵害后要立即报警。同时教育孩子们要自觉抵制外界的不良诱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会后,该校中学部教务主任刘建虎做了总结讲话,在讲话中对碑林法院来校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表示感谢,希望广大学生能够认真学习,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在场的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本次法律课堂,学习和收获颇多,通过学习和了解不良行为和不良诱惑,以后会加强对不良行为的抵制,自觉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责任编辑:碑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