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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碑林法院:一案件九面锦旗
  发布时间:2021-09-08 18:10:09 打印 字号: | |

9月6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黄某诉西安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第三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原被告及第三人共九方当事人一起送来九面锦旗及鲜花,碑林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庆安,民四庭副庭长杜飞、审判员任惠军、朱绍清及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一起接受了当事人赠送的锦旗和鲜花。

 

本案于8月20日调解结案,被告当庭向原告给付4200万元款项。本案原、被告及七位第三人均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故向法院赠送了锦旗和鲜花。本案的顺利调解并当庭履行,院领导统筹指导的结果,也是民四庭全体同志共同努力的结果。

 

据悉,一个案件收到九方当事人共同送锦旗,这在碑林法院尚属首次。今后,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主业主责,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稳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辖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碑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