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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防疫庭审两不误 高效调解安民心
  发布时间:2021-08-13 18:30:26 打印 字号: | |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审判工作举措

8月11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速裁庭通过线上庭审的方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最终本案调解结案,纠纷得到高效化解。

该案开庭前,承办法官李新元阅卷发现,在送达开庭传票的过程中,被告位于河南省郑州市的专递由本人签收,该地区属于疫情高风险地区,但被告未主动联系法庭反映情况。承办人多次与被告电话联系,在取得当事人同意下,决定采用互联网智慧庭审的模式开庭审理,并指导当事人在线上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案件不因疫情和程序问题而积压。同时,该案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条件,开庭当日,承办人线上向当事人再次告知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权利及义务。庭审中双方抵触心理较大,在承办人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下,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矛盾得到高效化解,切实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近期,疫情再次袭来,又一次打破了常规的工作和生活节奏。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审判任务艰巨的双重压力下,速裁庭严格落实全院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部署,制定了一系列深化疫情防控下的审判服务措施,调整工作思路,延伸服务范围,全力保障防疫工作与审判工作双同步、两不误。

首先,注重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充分激发“智慧法院”工作潜能,切实落实本院“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审判工作”的工作理念。排查全部案件当事人离履行程、涉疫接触情况,大力推进全庭适用线上调解、远程开庭、电子送达等信息化办案模式,积极引导当事人将诉讼活动从“线下”转到“线上”。

其次,继续推进疫情期间案件的高效审理,严格按照法定与约定条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落实全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相关改革措施要求,简化审理流程,缩短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确保案件办理不因疫情原因减速。

最后,仍然坚持在高效化解纠纷的基础上,兼顾法律温情,更好的发扬“枫桥经验”维护社会稳定和提高诉讼服务水平,加强特殊时期案件的调解工作,切实减少当事人诉累,并将此作为主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方式。通过高效、现代化的办案模式,让群众在疫情防控期间仍能体会到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孟娇)



 
责任编辑:碑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