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2020年度十大审判执行案例中,碑林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杜飞承办的陕西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被告为丁某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获评十大案例。
随着网络新媒体产业的快速发展,涉及网络账号等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属争议和侵权纠纷不断涌现,本案就是一起关于抖音账户权属争议的新颖案例。法院在裁判过程中通过论述可支配性和排他性、经济价值、客观存在、合法设立等特征,认定抖音账户属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网络虚拟财产,应受到法律保护,为将此类争议纳入人民法院审判视野、依法规范数据和确认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属开辟了有效路径。本案裁判对数据使用和虚拟财产保护规则作出了积极探索,对于保护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等新类型财产权、提升营商环境具有良好的示范推动效应。
据悉,该案是碑林法院获评的第二起案件。2020年初陕西省高院公布的2019年度审判执行案件,碑林法院杜飞同志审理的蒋某诉刘某某等人、西安某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西安某软件有限公司系列案件获评十大案例。
此类评选活动面广,涉及各类审判执行案件,立场明确,重点突出,竞争激烈。作为基层法院审理的案件能够连续两年入选,体现出了碑林法院法官的整体素养。碑林法院全体干警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深入推进“双进”专项工作,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精心打造更多精品案件,努力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碑林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文:段秀莉,图:罗萌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