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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心系群众解民忧 春风化雨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1-04-23 10:17:57 打印 字号: | |


“一直以来只有在电视剧里才看过法官审案子,觉得法官高高在上,法律离我们很远,今天现场观看庭审感觉更真实更接地气,原来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就在我们生活中”,旁听群众感慨地说。

2021年4月21日下午,春雨绵绵,一场特殊庭审在长安区滦镇老年公寓中进行……原告董某是一位九十一岁高龄的耄耋老人,她无儿无女,将自己唯一的住房变卖所得96万元交给阎某保管,阎某将董某送至养老院,在支付部分费用后失联!原告董某多次讨要无果将阎某诉至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该案主办法官罗艳琴考虑到原告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民一庭经研究决定,由庭长马利群和罗艳琴,人民陪审员严鹏组成合议庭在原告居住的老年公寓现场开庭审理此案。滦镇老年公寓对碑林法院法官深入基层,巡回审理,就地办案作风大加赞赏,并给予全力支持。临时搭建的审判法庭简朴庄严,原、被告对96万元售房款是保管还是赠与产生严重分歧,双方对抗激烈,各抒己见,并分别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庭审活动紧张有序进行。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原告动情的说:“我一辈子无儿无女,老伴已去世多年,法官能来我居住的地方开庭,听我诉说衷肠,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说完留下了激动的泪水。绵绵春雨带来丝丝寒意,法律的春风温暖了老人的心田……。庭审后,旁听群众纷纷发表了他们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并对有关法律问题与审判人员交流互动!马庭长、罗法官对现场群众的问题进行了细致耐心的解答。

 伴着浓浓夜色绵绵春雨,干警们离开了养老公寓,正义的法袍披裹着法官们疲惫的身躯,但他们追求司法为民的精神永无止境!!把法律温暖送到百姓的身边,为群众办实事是碑林法院法官永远的追求!碑林法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理念,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实际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急所忧,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正义!(张融)

 

 
责任编辑: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