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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将至纷争止 为民解忧暖意融——碑林法院春节前调解一起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并当庭给付
  发布时间:2021-02-07 17:24:54 打印 字号: | |

新春将至纷争止 为民解忧暖意融

——碑林法院春节前调解一起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并当庭给付


“年关将至,要不是崔法官每天都为我的案子费心,想尽办法组织对方调解,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钱,什么时候才能解决我的困难。”原告雷某友握住碑林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崔春的手激动地说。在经历了三次庭审、一次鉴定、多次调解后,其与被告某建设投资集团公司的身体权、健康权纠纷终于划上了句号,雷某友当庭从被告公司诉讼代理人处一次性收到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450000元。“崔法官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真正做到了公平公正、高质高效。正是她多次组织我们双方进行调解,我们公司才能在春节前把这件事顺利解决,我们也就能安心过年了。”被告某建设投资集团公司诉讼代理人也愉快地说。

雷某友系沈阳某木业公司驻西安某项目部的员工。2020年3月15日下午,雷某友像往日一样在工地里监督工友搬运货物时,一辆由被告公司工作人员驾驶的柴油三轮载货车突然失控将雷某友撞成重伤,医院诊断其为腹部闭合性损伤、肝破裂V级、右肾血肿、右侧第5肋骨骨折,并向其家属下达了病危通知书。突如其来的变故和经济压力让雷某友的家庭陷入了巨大的痛苦之中:雷某友的父母均在沈阳老家,因身体状况不好一直无法外出工作。妻子在他重伤后就中断了工作一直在其身边照顾他,两名子女在事发时一个还不到7岁,一个刚满2岁。虽然后经治疗雷某友转危为安,但被告公司仅支付了50000元医药费后就再未向原告支付任何费用,让这个原就并不富裕家庭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陷入困境。无奈,雷某友将被告某建设投资集团公司诉至碑林区人民法院。

碑林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崔春法官在收案后,第一时间对案件开庭进行了审理,依法对原告的伤情进行了鉴定,确认了案件事实。考虑到原告身体、经济和家庭状况,崔春法官确定了以调解推动案件快速进展、落实赔偿的方针,并以2021年春节前案结事了为目标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调解,在原告已回沈阳老家休养期间,崔法官依然毫不懈怠,不余遗力地与当事人多次电话沟通,反复确认相关的细节和调解内容,最终双方当事人以被告春节前一次性赔付原告各项费用共计450000元达成一致。202127日上午10时,在王健专委、王湛庭长及主审法官崔春副庭长的见证、主持下,及院办公室、法警队等相关部门的多方积极配合下被告将450000元现金交到了原告手中。随后,原告雷某友送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公正司法暖人心”的锦旗,向崔法官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

本次纠纷的解决,是“枫桥经验”在碑林法院得以一贯传承、发扬和践行,是司法为民、以人为本精髓的又一次体现。更是《民法典》立法精神在具体案件中的有力贯彻和实践。

新春至,纷争解。暖阳照耀着国徽也映在雷某友脸上,雷某友及其家庭面对的坚冰已开始消融。

 

(李晓乐)

 

 
责任编辑: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