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鸿运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陕西智能广告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日期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六楼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
西安鸿运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陕西智能广告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日期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六楼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