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讲民法典 法官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0-10-09 14: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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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李冉法官受邀前往西安市第十二中学宣讲《民法典》,为该校近三百名学生送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讲座。
本次讲座以《以法典之名义,呵护少年的你》为题,从“什么是民法典”开篇,讲述了何为民法典、民法典的诞生以及诞生的意义、民事活动中应遵循的原则。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学生这一主体,以“民法典与小明的故事”为主线,用案例和问答的形式,从“胎儿的权益”、“父母离婚时妇女儿童权利如何保障”、“孩子买东西父母能不能退”到“高空抛物”、“扶不扶”、以及遇到各类具体“侵权行为”的应对,贴近学生实际生活,与学生互动交流,深入浅出地详细解读了《民法典》对学生生活学习等方方面面的影响,更深刻地表明“小明”就是你我他,民法典保护你的一生一世,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要积极寻求家长和老师的帮助,拿起法律武器,对违法行为勇敢说“不”。同时,还和学生们分享了民事法官的日常,并现场播放了法院宣传短片,现场气氛热烈。“这堂课太有意义了,让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也了解了一些法官们的工作,在我心里播下了法治的种子”活动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收获颇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少年要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校园法治教育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近年来,碑林法院成立青年法官宣讲团,在办好案件的同时,持续进行各类普法宣讲活动。以真抓实干的劲头,勇担使命,让“法治的阳光”洒遍校园、结出硕果,碑林法院一直在路上。
(田佳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