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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碑林区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
审议并通过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配套规范性文件
  发布时间:2020-04-21 14:28:16 打印 字号: | |

2020年4月16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琳明主持召开该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该院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配套规范性文件。该院审判委员会及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经充分讨论,原则通过《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实施办法(试行)》《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诉讼中完善简易程序及扩大普通程序独任制适用范围的实施办法(试行)》《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电子诉讼规则(试行)》4个改革配套规范性文件。主要目的是及时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推进该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规则体系,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案件数量持续高速增长,人民群众对法院解决纠纷的能力和水平提出更高要求,期待司法更加公正高效权威、诉讼更加普惠便捷多元,原有的诉讼机制亟需优化调整。碑林法院作为城市基层法院近年来出许多有益探索,打造出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多元解纷、分调裁审的繁简分流“碑林模式”。此次审议通过上述规范性文件,是落实最高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同时也有效填补了相关规则空白,完善了规则体系,进一步从制度上挖掘潜力、提升效能、激发活力从而促进案件更加高效快速审结,为该院完成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制度基础。

(文:孟娇/图:刘鹏)

 

 
责任编辑: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