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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所里“一日游” 次日把钱还
  发布时间:2020-02-12 10:27:41 打印 字号: | |

为了提升执行质效,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开展了“‘使命行动’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该院执行干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了此次集中执行活动的顺利推进,使集中执行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碑林法院执行法官赵华办理的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杨某某多次逃避执行,2020年1月15日赵华法官传唤被执行人杨某某到法院接受调查询问,杨某某称因其人在陕北故无法到庭。然而,赵华法官在申请执行人处了解到被执行人杨某某目前仍在西安市区活动,随即碑林法院执行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申请执行人提供的地点,恰巧在路边遇到被执行人杨某某,立即将其传唤至碑林法院,要求其履行法律义务,但被执行人仍然编造各种借口拒不履行。因被执行人杨某某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碑林法院依法决定对其拘留15天,并于当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起初面对法院强制执行不为所动的被执行人,在被司法拘留后才真正意识到法律不同儿戏,杨某某联系其亲属与申请执行人进行沟通后,双方达成和解,并于当日偿还大部分欠款。鉴于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故在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提前解除对被执行人拘留措施的情况下,碑林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16日决定提前解除对被执行人杨某某的司法拘留。被执行人杨某某获得释放时,痛哭不止,悔不当初,当即表示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按和解协议履行法律义务。

该案件执行活动以强化司法惩戒为手段,严厉打击了逃避执行的行为,彰显了司法权威,维护了公平正义,向社会传递了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

 

(田江民)

 

 
责任编辑:卫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