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全国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为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碑林法院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普法宣传活动。
参加集中宣传活动
12月2日下午,碑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琳明带领20多名法官干警全程参加西安市碑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主办的“12·4”国家宪法日暨碑林区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活动现场,碑林区法院民二庭杜飞法官和其他公检法司一线干警及律师代表为现场群众献上了精彩的《宪法》诵读;碑林区法院和其他依法治区委员会成员单位设置宣传台,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为群众普及了宪法、食品药品安全、房屋拆迁买卖等知识,受到热烈欢迎。
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12月2日,碑林法院青年法官宣讲团成员刘晓光、周伟及张婷法官前往碑林区永宁小学开展宪法宣传及涉校园欺凌法律知识讲座;碑林法院刘曼法官应邀参加西安市第七十一中学举办的“模拟法庭”活动,并进行指导点评,该校邓灵仙校长及该校高中部一百多人观摩了此次活动。12月3日下午,碑林法院青年法官宣讲团成员卢颖法官前往小雁塔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法官送法进校园不仅使得学生对法官、法院以及我国的司法体制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对司法实践工作有了直观深刻的体会,更增强了学生的法治观念,提高了法律素养。
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
12月4日上午,碑林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庭长连晓欢一行五人在碑林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的邀请下对辖区百余家旅行社进行宪法宣传及旅游纠纷法律实务讲解,并对各旅行社负责人就经营活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此次讲座也是碑林法院与碑林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联合开展的第二期文旅行业法律法规大讲堂。
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
11月29日,在“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碑林法院举办第十二次“法院开放日”活动,当天上午在该院18楼大法庭开展了“黄赌毒”专项整治刑事案件集中宣判会,对刘某某运输毒品案、王某某等人组织、协助组织卖淫案等共六起案件共23名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陈哲、副书记李宾及来自碑林区各机关、各街道办事处、西北大学等200余人现场旁听了宣判。12月4日,碑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周某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并当庭作出判决。该案是碑林法院审理的首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
举办法院开放日、以案普法不仅是碑林法院“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也是碑林法院普法宣传的常态化工作,旨在在更大范围普及宪法法律、倡导法治,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进一步扩大宪法宣传的社会效果。
碑林法院将以此次“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持续加大普法力度,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推进普法宣传常态化,让每周都是宪法宣传周,每天都是宪法宣传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