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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12-29 18:28:24 打印 字号: | |
  本院受理原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本公告发出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责任编辑:李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