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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碑林在行动·法院篇】
市中院副院长常青一行到碑林法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发布时间:2019-03-19 14:30:39 打印 字号: | |
  2019年3月13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常青一行前来碑林法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常青副院长一行首先来到了碑林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扫黑办挂牌情况、制度建设、台账管理等工作进行了逐一、细致的检查,随后召开督导检查会议,听取了碑林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

在督导工作会上,碑林法院院长、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琳明同志就组织领导、机制建立、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案件办理等方面将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向常青副院长一行做了汇报。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碑林法院在区委政法委及上级法院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投入到中央开展的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当中,与公安、检察等兄弟单位通力合作,积极行动,采取坚决有力措施,严厉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碑林法院先后在碑林区环大学产业园三楼礼堂、西北政法大学、西安理工大学等地举办公开庭审和集中宣判5次,开展集中宣传9次,制作宣传展板16块,小视频5部,印发宣传材料3500余份,出席旁听并直接接受宣传人数达3500余人次。并在每次活动后均通过小视频、美篇等在网上发布,陕西法制网、人民日报、陕视新闻、三秦都市报、西部法制报、陕西广播电视台、凤凰网、搜狐网、陕西电视台都市热线、西安晚报、阳光报等多家媒体先后进行了报道或转载,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常青副院长对碑林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域开展的各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就今后专项斗争开展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围绕政治站位狠下功夫,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指示精神和中省市安排部署,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教训,强化斗争精神;二是要围绕深挖彻查狠下功夫,特别是在战果上高度重视,用战果检验和展示专项斗争工作成效;三是要围绕依法严惩狠下功夫,严格按照标准打击黑恶犯罪,确保不放过一个犯罪分子,着力净化环境、增强威慑;四是要围绕案件质量狠下功夫,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扫黑办干部王晨光、侯婧陪同进行了督导检查。出席督导工作会议的还有:碑林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副院长马涛、陈卫军及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武明惠、执行局长张庆安及院刑庭、办公室、审管办、监察室、法警队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

(文:宋博 / 图:杨涛)
责任编辑: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