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妇女联合会召开表彰大会,隆重表彰全省“十佳女法官”,碑林区法院刑庭审判员卢璐同志被授予全省“十佳女法官”荣誉称号。
卢璐法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把全部的热情和精力投入到刑事审判工作中。为提升自己司法审判业务能力,增强服务本领,她常常加班加点,忘我工作。为做好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和思想教育工作,她多次与周边学校共同举办“普法进校园活动”,对于中小学生开设模拟法庭、知识竞赛、普法讲堂等多种有趣的活动,对于大学生则邀请他们参与法院的观摩听审。在她和同事的努力下,碑林区法院未成年人合议庭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卢璐法官被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授予“青少年普法宣传先进个人”。
(卫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