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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碑林在行动·法院篇】
西安碑林法院张琳明院长签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9-03-15 15:17:47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就实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制度提出的具体实施意见,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的要求,按照碑林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部署,2019年2月27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琳明同志与党组成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分管副院长陈卫军同志一同签署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对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作出庄严承诺如下: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

2.切实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发动、破“网”打“伞”行业整治等各项工作,做到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

3.严格落实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对摸排掌握、上级通报的问题线索,逐条进行深入核查,做到件件有结果。

4.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有黑不扫、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自愿接受组织问责处理。

签署完毕后,张琳明院长表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碑林法院全体干警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同"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压实责任,确保中央及省、市、区有关扫黑除恶的各项决策部署在碑林法院的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卫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