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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退伍老军人合法权益 做百姓的贴心人
  发布时间:2019-02-27 11:08:48 打印 字号: | |
  2019年2月26日上午,原告李某某拄着双拐与其老战友田某某将一面锦旗送给了碑林法院民一庭,对民一庭法官杨迎珍尽心尽责办案,公正判决,维护退伍老军人合法权益表达感谢。

2015年9月,74岁的退伍老军人李某某在交大三村家属院步行时,被陈某驾驶的机动车撞伤,导致李某某右腿多处骨折。医院治疗期间,陈某垫付了部分费用后,便不再同意继续支付医疗费,李某某于2016年初向碑林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及肇事车辆的某保险公司进行民事赔偿。

收到案件后,主审法官杨迎珍了解到李某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此次事故的发生对其日常生活和家庭经济情况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发现该案还需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程序上较为复杂,便留下李某某的联系方式及住址,通过电话与李某某沟通案件情况,通过快递方式将申请鉴定及进行开庭需要准备的诉讼材料及法院传票等材料邮寄给李某某,尽量减少其打官司的路途奔波,并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要求保险公司积极配合诉讼程序,最终判决两被告赔偿李某某16.5万余元。经主审法官与两被告积极沟通,两被告及时自觉履行了赔偿义务。

退伍老军人李某某收到赔偿款后,与家人商量,制作了锦旗送给民一庭杨迎珍法官, 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连称自身切切实实感受到了法官的司法为民之心,感受到了公平正义,确实是拿老百姓的事情当自己的事情办。该案的审判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卫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