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0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全国法院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部署视频会议上,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先进集体,并予以通报表扬。
最高人民法院通报指出,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期间,各试点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司法改革“试验田”、“排头兵”作用,全力推动试点工作深入有序开展,试点案件数量及比例稳步增长,相关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刑事审判质效明显提升,在及时有效惩治犯罪、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刑事审判人员要以受到表扬的集体为榜样,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建设一致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刑事审判队伍,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的法律制度和政策要求,坚持宽严相济、繁简分流,有效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刑事司法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在院党组领导下,试点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两高三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改革部署,积极组织干警学习领会试点内容, 统一思想,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试点期间该院刑事审判庭按照试点制度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280件,同期占比95.88%,全部实现了律师辩护和法律帮助全覆盖。其中适用速裁程序418件平均审理期为2.8天、适用简易程序769件平均审理期为9.7天、适用普通程序93件平均审理期为47天;启动侦、诉、审全流程“一站快审”审理50件。上述案件全部审结,认罪认罚服判率为99.22%,无一抗诉,审判效率提高了72.74%。碑林法院以为司法体制改革破局开路的担当精神,勇于创新,主动作为,大胆实践,与公安、检察、司法、交警等部门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共同协作,创造性地提出并实施了“全流程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机制”新模式,并积极打造轻微刑事案件侦诉审全流程“一站快审”办案机制,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简化办案环节和人权司法保障等方面开创了新模式、走出了新路子。通过建立配套完整、运行高效并符合审判规律和认罪认罚各项机制的措施,逐步使试点工作规范化、系统化、常态化,形成了以认罪认罚案件审理为中心,以律师全程法律帮助全覆盖、以严格审查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和真实性为重点并坚持证据裁判规范化为要旨的一体化工作格局, 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试点效果得以有效推广,使得试点制度改革在辖区已经深入人心,成为多方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不可或缺的内容。试点推进有力,措施得当,成效显著,为碑林做法和西安经验成为可复制、可借鉴内容提供了更为有力的经验支持。
碑林法院将倍加珍惜荣誉,并以此为激励和鞭策,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在包括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司法改革在内的各项司改工作中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
(宋博、贠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