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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陕0103执3779号
  发布时间:2019-01-22 17:21:09 打印 字号: | |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陕西银丰民乐置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海军、陈艳萍追偿权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刘海军名下预售证号为2009137,合同登记号为Y10032751,位于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111号西安民乐园万达广场9幢4单元1层40104号的房屋。限被执行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七日内自觉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对上述房产进行强制评估拍卖。

特此公告。
责任编辑: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