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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创建平安鼎,集中宣判迎接宪法日
  发布时间:2018-12-07 12:58:24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开展,巩固专项斗争成果,营造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氛围,迎接2018年“宪法日”的到来,12月3日下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对4起涉恶类罪名案件进行集中开庭公开宣判,对4名被告人判处刑罚。西安音乐学院、陕西青年职业学院、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师生及社区群众共计200余人现场旁听了宣判,陕西电视台、西安电视台等10余家媒体进行了现场报道。

1、夜市摊上寻衅滋事,判刑三年!

2017年7月4日,被告人高某与同伙牛某等人在本市碑林区大车家巷阿Q餐厅吃饭喝酒,酒后滋事,将被害人周某成、周某腊、孙某红、尚某瑞、杨某等人打伤,并将旁边犇羴鱻餐厅的彩钢玻璃门、烤肉机等设备砸坏,将被害人王某森停在路边的凯迪拉克轿车前挡风玻璃砸毁。经鉴定,被害人周某腊的损伤程度已达轻伤二级,被砸坏的凯迪拉克轿车损失为人民币6600元。

合议庭经评议认为,被告人高某酒后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并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高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高某对其伙同他人酒后寻衅滋事所造成的被害人直接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审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三年;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4531.04元。

2、抢劫、强奸、敲诈三宗罪,数罪并罚十三年!

2017年5月12日2时许,被告人李某某伙同李某甲在本市碑林区东木头市汉庭酒店被害人马某开设的819房间内,对被害人马某进行殴打,并先后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期间李某某、李某甲二人并拍摄了相关视频和被害人马某的裸照。后二人又强行将被害人马某的OPPO R9S手机1部(经评估价值人民币2180元)抢走,并以将裸照和视频发布在网上为由,向被害人马某索要5000元,并强行拿走被害人马某的银行卡4张,逼迫其说出银行卡密码。后李某某、李某甲逃离作案现场。

合议庭经评议认为,被告人李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抢劫、敲诈勒索三宗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一审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7000元。

3、体内隐藏并跨境运输大量毒品,判刑十五年!

2018年4月12日,被告人台某为谋取高额报酬前往缅甸境内,将装有毒品海洛因的塑料胶囊状物13粒吞咽于体内隐藏,将装有毒品海洛因的塑料胶囊状物39粒装入2个八宝粥罐桶内随身携带,入境我国云南。后从云南省孟连县出发,以包车、乘坐大巴车等方式,于2018年4月15日将毒品运输至本市碑林区。2018年4月15日22时许,公安民警根据线索在本市碑林区和平路华辰酒店1009房间内将被告人台某当场抓获。经查,被告人台某体内藏毒13粒、随身携带毒品39粒,运输毒品共计52粒,以上毒品共计净重361.6936克,从中检出海洛因成分。

合议庭经评议认为,被告人台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跨国境进行运输,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台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4、签订合同诈骗巨额财产,判刑十年半!

2014年12月,被告人滑某向被害人李某谎称与西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眼科开展关于豪雅人工晶体供货的合作项目,并与被害人李某就开展以上项目约定资金合作及利润分配事项并签订“合作协议”,骗取被害人李某200万元用于其与家人购房、购车等用途。

合议庭经评议认为,被告人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滑某有期徒刑十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为促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碑林法院还在集中宣判前后,通过布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前来旁听的广大师生与群众进行了法律宣传与咨询,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碑林刑事法官小课堂】

1、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主要涉及的罪名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

2、什么是“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3、什么是数罪并罚?

数罪并罚是指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一定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4、运输毒品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5、合同诈骗犯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以合同诈骗罪认定:(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碑林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委与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专项斗争“主力军”作用,始终坚持重点突出和“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工作原则,广泛宣传,重拳打击,始终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切实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取得了明显成效。此次集中宣判,是碑林法院在惩罚犯罪、创建平安鼎,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一项重大举措,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董宁生、宋博)
责任编辑:卫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