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瑞、刘欢、尚彦青、慕成文、米家顺、倪京京、柏利、高春林、胡小琳、赵绮纬、李丽、王超、唐雪琴、姜华、李华、陈莉园、谭自安、何永贵、任宏斌、常洪、葛金明、杜利平、彭秋雄、罗万秀、刘建平、廖锐文、邓迎春、张军、陈晓涛、刘可可、张钦泉、郑卫强、刘艳、方小辉、李博:
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东二环支行与你们信用卡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