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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法院法官应邀前往区旅发委参与调解
  发布时间:2018-10-18 17:48:12 打印 字号: | |
  2018年10月9日上午,碑林法院旅游巡回法庭法官周伟应碑林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原区旅游局,以下简称区旅发委)邀请参与调处一起旅游纠纷案件,并成功调解。

2018年8月8日至8月14日,投诉人韩某等4名游客及子女8人参加了被投诉人陕西中国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西安某分公司组织的赴广西涠洲岛的旅行团,由于服务质量问题产生纠纷。后投诉人韩某等投诉至国家旅游局12301投诉服务平台,要求被投诉人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等共计10万余元,该平台层级转办至区旅发委立案受理。2018年10月9日上午,由区旅发委主持、区法院旅游巡回法庭法官周伟参与,对本案进行了调处。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投诉人退还投诉人韩某等经济损失等1500元,双方握手言和。

该院旅游巡回法庭自成立以来,积极与区旅发委建立长效沟通机制,邀请旅发委有关领导同志到庭审现场旁听近十次,该院旅游巡回法庭也多次派员参与区旅发委有关会议及案件调解工作。此外,碑林法院旅游巡回法庭正大胆探索“实践与发展‘枫桥经验’城市基层法院模式”的做法,从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角度出发,以“枫桥经验”的“小事不出村”为基准点,将基层矛盾化解向诉前延伸,推动建立旅游巡回法庭与区旅发委、区旅游协会、辖区旅游公司等成员单位联合工作机制,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碑林区追赶超越。

(邢尖尖、王嘉钰)
责任编辑:卫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