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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王博
发布时间:2018-10-13 11: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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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博: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诉你及张亚宁、西安市房地产经营二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六楼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责任编辑: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