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下午,丝路商帮第十二次会长圆桌会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碑林区人民法院、碑林区司法局主办,陕西省(西安市)重点商会协办,丝路商帮商会平台承办,主题为“商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现实意义”。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琳明、副院长马涛及相关庭室负责人应邀参会。
会上,张琳明院长从十九大报告精神、大西安发展现状及碑林区实际情况出发,向大家解读了商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现实意义。碑林区是西安市商会云集之地,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大西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将企业家吸引到碑林区,助力碑林经济发展,助力大西安的建设,是应该思考的首要问题。碑林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应摆脱被动提供法律服务的藩篱,将商会作为主动提供法律服务的对象,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为提升营商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
张琳明院长介绍到,在碑林区法院的指导下,以人民法院的业务指导和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为后盾,陕西省山东菏泽商会的人民调解工作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实现了“小事不进法院门,握手言和促情谊”的目的。在商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对调解委员会作出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在碑林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具有时间短、效率高、配合度高的优势。这种争议解决方式可以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在加快企业的资金运转的同时,也节省了司法资源。
会上,张琳明院长与碑林区司法局王秉宏局长、丝路商帮总经理李泉、陕西省菏泽商会邵明汗会长等商会领导举行了座谈交流,并解答了商会调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就商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下一步工作做了详细指导。
与会代表们进一步了解到在商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现实意义,并对碑林区法院积极促进商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大家纷纷表示,争取早日在商会内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人民法院、司法局与商会联手将矛盾化解在源头,共同提升大西安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