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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送达 方便群众诉讼
电子送达 方便群众诉讼
  发布时间:2018-05-22 08:52:06 打印 字号: | |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送达难”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能否顺利送达关系到案件能否正常审理,当事人权利能否得到及时保护,传统的送达方式显然难以应对当下案件汹涌增长的境况。碑林法院民三庭书记员总结工作经验,灵活利用审判系统中的电子送达方式,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接收诉讼材料,方便群众诉讼,提高了工作效率。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以解决“送达难”的问题。碑林法院民三庭书记员总结工作经验,利用审判系统中的短信送达方式对不接电话的当事人通知案件情况,当事人一旦到庭立即签署地址及电子送达确认书,在后续审理中除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其他法律文书一律采用电子送达(包括短信、微信、电子邮件、传真)或者邮寄送达,为当事人省去了来法院领取法律文书的时间,减少了当事人诉讼成本,也节省法院送达时间和耗材,极大的节约了司法资源。在一起案件的审理中,地处外省的被告收到法院短信后,直接向原告履行了案款。个别案件上诉后也收到二审法官的电话反馈,对审理案件中进行电子送达确认的手段表示赞赏,认为对二审审判也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碑林法院民三庭同志善于总结工作经验,灵活应用法律法规,在工作中实干、巧干,既提高了办案效率,也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
责任编辑:孟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