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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法院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
碑林区法院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
  发布时间:2018-04-26 14:17:43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省、市法院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活动,市、区委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快追赶超越步伐,落实五个扎实要求”大调研活动。对此,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党组十分重视,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此项工作,力求取得实效。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琳明明确要求,碑林法院的大调研活动一定要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围绕法院工作实际,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找准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加快追赶超越步伐,落实五个扎实要求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研究确定重点调研课题,成立专门调研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具体、可操作的调研报告,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张琳明院长提出,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习近平同志提出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坚持把群众路线与法治方式结合起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是“枫桥经验”所蕴含的创新精神的必然要求。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对于实现社会稳定,为经济发展创造长期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枫桥经验”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启示是要始终不忘初心,牢记宗旨,坚持司法为民,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预防与化解机制,努力将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源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张琳明院长提议成立了碑林区法院“实践与发展‘枫桥经验’的城市基层法院模式”课题组并担任主持人,其他党组成员及院里调研骨干为课题组成员,特邀西北政法大学汪世荣教授担任课题组学术指导专家。

碑林区法院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社会治理格局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引导全体法官干警充分认识实践与发展“枫桥经验”的现实意义,结合审判执行工作的实际,围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深入研讨,推进全院实践与发展“枫桥经验”碑林模式的各项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王恒勋 郑毅 孟娇)
责任编辑:孟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