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并已公开空表。“三公”经费情况安排在“中省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中, 预算51万元,包括: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
同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增加4万元,原因为审判执行案件增加,车辆费用增加4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并已公开空表。“三公”经费情况安排在“中省转移支付办案业务经费”中, 预算51万元,包括: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
同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增加4万元,原因为审判执行案件增加,车辆费用增加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