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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稳步推进司法改革 激发审判工作内生动力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稳步推进司法改革 激发审判工作内生动力
  发布时间:2018-02-07 08:23:23 打印 字号: | |
  2017年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碑林法院全体干警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最高法院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推进各项改革,确保改革的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实施人员分类管理,推行新审判权运行机制。按照省、市法院的统一安排部署,碑林法院圆满完成了两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并落实多项相关改革工作。积极推行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细化各类司法人员的职责权限,全面实行新的裁判文书签署机制,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使“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真正落到实处。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法官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和《标准案折算办法(试行)》,省高院予以推广,供全省法院学习借鉴。

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跑出“追赶超越”加速度。该院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形成了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碑林模式”。设立了民商事案件速裁庭,将民间借贷纠纷等13类民商事案件确定为简易案件受案范围,通过简化审理流程、简化审理形式、简化裁判文书、制定类型化案件审判要点、统一裁判尺度等措施,在全院打造了“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格局。2017年速裁庭受理案件2949件,结案2690件,只用了十二分之一的民商事审判力量,就完成了四分之一的民商事审判任务,缓解了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目前,省市法院均在推广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的“碑林模式”。

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在全国领先。碑林法院设置了认罪认罚审判法庭和刑事速裁法庭,在区委政法委统一协调部署下,公检法三机关集中办公、信息分享、及时跟进,并在审理中放大量刑奖励机制,压缩无效时间、流转时间,重点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法律利益的实现。自2016年9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以来,截止2017年底,该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937件,其中按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891件,占同期全部审结刑事案件的95.10%。除229件被告人有委托辩护人提供辩护外,其余案件均有值班律师提供全程法律帮助,实现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其中适用速裁程序312件平均审理期为3.3天,适用简易程序507件平均审理期为10.9天,适用普通程序72件平均审理期为42天;侦、诉、审全流程“一站式”审理案件3件,最短时间为28小时。无一上诉、抗诉,认罪认罚适用率、服判率均为100%。

(王恒勋 郑毅)
责任编辑:郑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