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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法院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碑林区法院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
  发布时间:2017-12-21 14:14:38 打印 字号: | |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以法政【2017】277号文件,对2017年度在司法宣传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全国法院479个单位予以通报表扬,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位列其中。

2017年,碑林区人民法院在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借鉴兄弟法院好的做法,把司法宣传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放在突出位置,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强化网络,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网站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媒体平台,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司法宣传工作。截止12月6日,该院全年在各级报刊、电台、电视台、上级法院网站、网络媒体发表稿件1200余篇(条),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地宣传了法治、宣传了法院、宣传了人民法官,使社会各界关注法院、了解法院、理解法院,从而支持和配合法院的工作,树立起人民法院严肃公正司法和人民法官廉政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王恒勋 郑毅)
责任编辑:郑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