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上午,陕西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新时代商事活动与商事法律适用”研讨会在西北政法大学雁塔校区举行。
会上,碑林区法院共有15篇论文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其中,卞辉、翟全军、高朗苗撰写的《交易习惯在商事审判中的适用研究》、李冉撰写的《股东表决权信托制度法律问题研究》、李晓鸣、翟全军撰写的《“一带一路”建设的知识产权司法保障体系研究》共三篇论文获得一等奖;翟全军、李慧撰写的《著作权侵权之法定赔偿在司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李慧撰写的《信赖利益保护在民间借贷纠纷中的司法实现》、梁媛撰写的《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制度若干问题的研究》共三篇论文获得二等奖;张彬撰写的《审执分离模式研究——基于审执关系原理与执行权分权的分析》、王恒勋、金莎撰写的《完善小额诉讼制度的可行性思考》、郑毅撰写的《运用“互联网+”破解案件执行难问题研究》、梁媛撰写的《民间借贷案件审理过程中若干疑难问题研究——以陕西省神木县自然人民间借贷行为为视角》、郑毅撰写的《人工智能在服务审判中的作用及前景研究》、卢颖撰写的《“恢复原状”责任承担方式在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适用》、杜飞撰写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疑难问题研究》、郑浩学、周伟撰写的《推进陪审制度改革 扩大司法民主与公开——碑林区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翟全军撰写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中的问题与出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中期报告>为视角》共九篇论文获得三等奖。
碑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琳明参加了研讨会并进行了会议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