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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区法院院长张琳明当选区法学会副会长
碑林区法院院长张琳明当选区法学会副会长
  发布时间:2017-11-14 10:00:28 打印 字号: | |
  11月10日上午,碑林区法学会成立暨第一次代表大会成功召开,来自区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干警、律师、学者队伍的277名代表参加了大会。大会通过选举产生碑林区法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等。碑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琳明当选区法学会副会长。
责任编辑:郑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