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周五,下午5点50分。
碑林区法院执二庭接到申请执行人李某某的电话,称找到了被执行人高某某,请求法院马上到现场执行。庭长赵卫东立即安排执行法官梅宏枝到现场,并联系办公室、法警队,要求出车、出警协助执行。
晚上7点30分,经过一番周折,终于将被执行人高某某带回法院。高某某先是对欠款矢口否认,后又对欠款金额有异议,最后称没钱还,任由法院执行。
得知案件有可能需要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正在外地学习的局长张庆安在晚上8点赶到法院,坐镇指挥。
针对高某某的无赖行为,办案法官梅宏枝告知高某某,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已将他的车辆查封,并将他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他的出行、贷款、车辆等方面已受到限制。如果他仍拒不履行,将对他进行司法拘留。
最后,高某某通过微信转账向申请人支付了案款,一起案件在周末的夜晚执行完毕。
(胡世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