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上午九时,一声庄严的法槌声在碑林区人民法院第八法庭响起,民一庭庭长郑浩学敲响了庭长带头办案示范观摩庭审的第一槌,“庭长带头办案示范开庭活动”拉开了序幕。
为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和本院《关于在全院开展“强作风、树形象、打基础、提质效,实现追赶超越”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充分发挥院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碑林区法院决定于2017年7月1日至8月31日组织开展全院庭长、副庭长庭审技能、裁判文书制作、案件质量示范活动。
各庭庭长、副庭长逐步将工作重心从案件把关和行政管理转移到案件审理和裁判上来。庭长、副庭长带头办案,为全院干警树立了审判标杆,积极带动了审判人员快办案、办好案,促进了案件质效的提升,起到了良好的指导示范效应。
(蒲 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