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一名巴基斯坦籍人士KHIAR(中文名:康亚)来到碑林区法院立案大厅,向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出示了《房屋租赁合同》一份,并用英语及手势表达其想要立案的想法。因工作人员听不懂,无法进行交流。见此情景,立案庭副庭长马军立即联系本院英语水平较好的行政庭书记员刘攀到立案大厅与康亚进行沟通交流。通过交流,得知康亚想起诉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立案庭工作人员对康亚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审查,认为该案符合立案条件。遂刘攀代康亚以中文书写了民事起诉状,康亚在起诉状落款处签署英文签名并加摁指印,随后立案庭工作人员为康亚迅速办理了立案手续。立案工作完结后,康亚向碑林区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及“翻译员”刘攀表达了诚挚的谢意。
(尹旭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