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碑林法官不忘初心,八百里外传送温情
碑林法官不忘初心,八百里外传送温情
  发布时间:2017-07-21 17:18:00 打印 字号: | |
  2017年6月14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卢璐、宋博冒着酷暑,驱车四百多公里前往商洛市商南区,为年近八旬、行动不便的陈某某送去赔偿款。

2016年年底,陈某某因被告人翟某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导致右股骨颈骨折,手术后一直卧病休养。碑林法院受理这起刑事案件后,陈某某就民事赔偿向被告人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诉讼过程中,为使老人的经济损失得到赔偿,主审法官卢璐针对民事部分多次组织调解,最终陈某某的亲属与被告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并予履行。考虑到陈某某行动不便,且路途遥远,不方便来法院领取赔偿款,主审法官决定特事特办,将赔偿款亲自送至其位于商洛市商南区的家中。在陈某某的病床前,老人接过法官递给的赔偿款,感动得热泪盈眶。在法官们准备离开之际,老人紧紧握着法官的手哽咽着说:“世上还是好人多,法官同志为了我这个案子做了很多工作,真没想到法官还会亲自把赔偿款给我送到家里来,真是太感谢了,碑林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是能为人民办事的法院!”

碑林法院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碑林法官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不忘初心。这次驱车赶往商洛市商南区将赔偿款送到陈某某手中,正是碑林法官对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坚持走群众路线的积极诠释。

                (董强)
责任编辑:董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