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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法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张琳明院长全票当选
  发布时间:2017-01-03 09:39:53 打印 字号: | |
  12月30日,西安市碑林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闭幕,大会全票通过碑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碑林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张琳明全票当选为碑林区人民法院院长。

过去五年,碑林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推进司法改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先后被确定为全国法院法官培训现场教学基地、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法院,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调研工作、法院文化建设等也受到了上级法院的通报表彰,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46145件,审(执)结43311件,结案率93.86%。

    对今后五年的工作,张琳明表示,碑林法院将认真践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确立“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四年达目标,五年再发展”的工作思路,全力开创审判执行工作新局面,坚定不移地推动法院各项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张琳明强调,2017年,碑林法院将围绕全区发展新部署,不断优化诉讼服务、加强审判管理、深化司法公开,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司法改革,攻坚克难、开拓进取,为加快推进碑林现代化美丽城区建设、谱写追赶超越新篇章做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王恒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