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方便当事人诉讼,拓宽便民、利民渠道,确保当事人财产安全,碑林法院多次与西安银行协商沟通,在二楼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了一台ATM银行自动取款机,并于11月30日正式投入使用。
把自动取款机“搬进”法院,在全市基层法院还是第一家。这项便民设施,不仅为前来诉讼的当事人立案诉讼、案件和解等大额资金往来提供便捷,还免去了当事人携带大量现金的不便,使资金流转更加便捷、安全。由于取款自由、及时、便利,也极大地加快办案节奏,提高了案件当场立案率及自动履行率。此外,直接到自动取款机还可以充值天然气,缴纳电话费、交通违章罚款等解决当务之急,也为干警生活提供了方便。
(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