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焦点图
我院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法制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6-03-16 16:20:28 打印 字号: | |
  为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3月15日上午,碑林法院的法官们走上街头,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法制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官们为群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并开展法律咨询,为市民群众解答消费者维权方面的法律问题,共解答群众咨询30余人次,切实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赢得了市民群众的一致称赞。

(李新元)
责任编辑:西安碑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