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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法院干警卫珊受到省委组织部表彰
  发布时间:2015-12-31 14:31:17 打印 字号: | |
  日前,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做出《关于表彰全省优秀选调生的决定》,碑林法院干警卫珊榜上有名,获得荣誉。

2012年9月,作为选调生的卫珊同志进入碑林法院工作,先后在该院信访办、民三庭担任法官助理、助理审判员。她“政治坚定,党性修养好,宗旨意识强,能力突出,成绩显著,在平凡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在真抓实干中开创了崭新局面,在服务人民中实现了人生追求。”成为全省选调生中优秀代表之一。

该院党组希望全院广大年轻干部特别是选调生,要以卫珊为榜样,认真学习借鉴先进事迹和成功经验,学习她信念坚定、热爱基层、艰苦奋斗的高尚品德,学习她立足本职、淡泊名利、勤勉敬业的奉献精神,学习她一心为民、敢于担当、乐观向上的良好作风,履职尽职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为全院审判执行工作向前发展做出贡献,努力争创一流业绩。

(张娜)
责任编辑:西安碑林法院